GB 2763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是目前我國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。GB 2763-2021規(guī)定了564種農藥在376種(類)食品中10092項最大殘留限量標準。與2019版GB 2763相比,新增農藥品種81種和殘留限量標準2985項,修訂限量標準194項,修訂農藥殘留物監(jiān)測定義12種和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(ADI)4種。
解讀新標準時應該著重關注農藥殘留物與農藥母體不同的情況。
1、農藥殘留物有代謝產物、同分異構體、對映異構體,當沒有指定殘留物以某種化合物表示時,檢測結果按照GB 2763中規(guī)定的殘留參數報告。
GB 2763序號 | 農藥母體 | 殘留物 |
238 | 甲霜靈和精甲霜靈 | 甲霜靈 |
其中農藥甲霜靈和精甲霜靈區(qū)別為有效含量不同,精甲霜靈是在生產過程中通過優(yōu)化的工藝去除了非活性的光學異構體后的改良制品,不管使用甲霜靈還是精甲霜靈,在殘留物檢測中并不能區(qū)分活性和非活性異構體,報告應該體現(xiàn)為甲霜靈的殘留量。
2、如果農藥殘留物為代謝產物,檢測結果按指定的殘留物報告,而非農藥母體。
GB 2763序號 | 農藥母體 | 殘留物 |
93 | 敵草腈 | 2,6-二氯苯甲酰胺 |
敵草腈的代謝產物為2,6-二氯苯甲酰胺,報告應該體現(xiàn)為2,6-二氯苯甲酰胺的殘留量。
3、如果殘留物既有農藥母體也有代謝物,則結果是母體和代謝物直接相加值。
GB 2763序號 | 農藥母體 | 殘留物 |
386 | 三唑酮 | 三唑酮和三唑醇之和 |
三唑酮有兩個殘留物,報告三唑酮的殘留值應該體現(xiàn)為三唑酮殘留值和三唑醇殘留值的總和。
4、如果殘留物是幾種代謝物之和,但以其中某一種指定殘留物表示時,則需要將其他殘留物按照分子量折算成該指定殘留物的量,然后再進行加和。
GB 2763序號 | 農藥母體 | 殘留物 |
22 | 倍硫磷 | 倍硫磷及其氧類似物(亞砜、砜化合物)之和,以倍硫磷表示 |
357 | 噻草酮 | 噻草酮及其可以被氧化成3-(3-磺酰基-四氫噻喃基)-戊二酸-S-二氧化物和3-羥基-3-(3-磺?;?四氫噻喃基)-戊二酸-S-二氧化物的代謝物和降解產物,以噻草酮表示 |
倍硫磷的殘留物為倍硫磷、倍硫磷亞砜、倍硫磷砜、氧倍硫磷、氧倍硫磷亞砜、氧倍硫磷砜,計算時應將其氧類似物通過當量轉換系數轉化為倍硫磷進行體現(xiàn),其中轉化系數的計算如下表
化合物名稱 | 分子量 | 轉換系數 |
倍硫磷 | 278.3 | 1.00 |
倍硫磷亞砜 | 294.3 | 0.95 |
倍硫磷砜 | 310.3 | 0.90 |
氧倍硫磷 | 262.3 | 1.06 |
氧倍硫磷亞砜 | 278.3 | 1.00 |
氧倍硫磷砜 | 294.3 | 0.95 |
倍硫磷砜的轉換系數=倍硫磷分子量/倍硫磷砜分子量=278.3/310.3=0.90,其它的以此類推。因此倍硫磷殘留濃度= 1.0×倍硫磷殘留濃度+0.95×倍硫磷亞砜殘留濃度+0.90×倍硫磷砜殘留濃度+1.06×氧倍硫磷殘留濃度+1.0×氧倍硫磷亞砜殘留濃度+0.95×氧倍硫磷砜殘留濃度。
5、如果殘留物含同分異構體,則將異構體結果直接加和計算。
GB 2763序號 | 農藥母體 | 殘留物 |
381 | 三氯殺螨醇 | 三氯殺螨醇(o,p′-異構體和p,p′-異構體之和) |
在做三氯殺螨醇殘留檢測時應該將o,p′-三氯殺螨醇和p,p′-三氯殺螨醇進行加合計算,不能只檢測其中一個異構體,其他同理。
6、目前GB 2763中規(guī)定的方法,并未區(qū)分手性農藥(對映異構體或非對映異構體),殘留物檢測結果為異構體之和。
GB 2763序號 | 農藥母體 | 殘留物 |
468 | 溴氰菊酯 | 溴氰菊酯(異構體之和) |
480 | 葉菌唑 | 葉菌唑(異構體之和) |
溴氰菊酯和葉菌唑在GB 2763規(guī)定的檢測方法中,無法區(qū)分其對應的幾個異構體,檢測譜圖為單峰或多峰,報告為單峰的面積或多峰的面積之和進行計算。
除了對標準的正確解讀以外,農藥代謝物的獲得也是困擾檢測人員的一大問題。阿爾塔科技按照標準和文獻報道進行農藥、農藥代謝物、異構體及雜質的研發(fā),研制出GB 2763配套的農藥殘留代謝物標準物質,填補了GB 2763中農藥代謝物的市場空白,保證了新標準的實施過程中執(zhí)法有標準,檢測有標品,為農殘檢測的可靠、準確提供科學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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